关于印发《2009年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
保送推荐办法》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
现将《2009年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保送推荐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办法》要求,认真加强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深化素质教育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完善学生综合考评制度,切实做好“专升本”保送推荐工作。
附件:如文。
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2009年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保送推荐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保送推荐工作,引导高职高专院校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完善学生综合考评制度,强化素质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选拔优秀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升入本科学习的通知》(晋教高[2009]10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保送推荐原则
1、平等竞争、择优选拔;
2、注重平时表现,强调综合素质;
3、公开、公正、公平。
二、保送推荐范围
1、全省独立设置高职高专院校的省级以上教改试点专业,具有保送推荐资格的院校及专业由教育厅高教处核定。
2、获得规定的国家级竞赛奖项及荣誉称号的应届毕业生。
三、保送推荐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要求进步,遵纪守法,尊敬师长,乐于助人;
2、教改试点专业保送条件:
(1)学习目的明确,专业思想端正,各科学习成绩优秀,学业考试成绩在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
(2)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综合素质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本专业综合测评总成绩(或前5个学期综合测评平均成绩)在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
3、获奖保送条件:
(1)专科学习期间,获得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2)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高职高专实用英语口语大赛、CCTV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中、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获得国家一等奖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各竞赛项目前三名的学生。
四、保送推荐指标
全省独立设置高职高专院校的国家级和省级教改试点专业,每专业2名。获得以上所列国家级竞赛规定奖项及荣誉称号的学生保送推荐指标,按实际获奖情况列入计划。保送推荐学生计划由教育厅单独下达指标,不占招生院校招生计划。
五、保送推荐工作程序
1、院校选拔:
(1)各高职高专院校根据教改试点专业保送推荐条件要求,按照学生的专业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按序推荐前2名。学生选择就业而放弃保送升学机会的,严格按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依序递补。
(2)获以上规定的国家级竞赛奖项及荣誉称号的学生,由学校一并推荐。
2、公示:
各校确定保送推荐人选后,须在校园网上公示并在校园内张榜公告,公示期一周。如有举报,必须认真查实,不符合保送条件的,坚决取消推荐资格。重新递补人选的,需重新公示。
3、申报:
公示期结束后,由学校以文件形式正式向教育厅报送推荐名单、《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保送推荐申请表》(一式四份)及学业考试成绩、综合测评排名、国家级竞赛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保送推荐学生不再参加“专升本”考试,但需与其他考生一同填写报考志愿表。
4、审核录取:
保送推荐学生由省教育厅高教处核准后,由省考试中心根据学生第一志愿办理录取手续。
5、注册:
省教育厅学生处根据保送推荐审查意见和录检表,与参加“专升本”考试录取的学生一同办理注册手续。
六、工作要求
1、具有保送推荐资格的院校要高度重视“专升本”保送推荐工作,认真制定和完善本校的教学管理制度和学生综合测评制度。通过保送推荐工作鼓励全体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公正廉明的校园风尚。
2、坚持公开、透明,严格实行问责制。发现徇私舞弊的,要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取消作弊学生的录取资格,同时取消该院校保送推荐资质。
3、各校报送推荐材料时,需一并报送本校学生综合测评办法一式两份。
4、材料报送时间:5月20—22日。
附件1: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保送推荐申请表
附件2: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保送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
附件1:
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保送推荐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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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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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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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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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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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一寸免冠,加盖学校教务部门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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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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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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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
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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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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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
综合测评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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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
文化成绩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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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
学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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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
期间
主要
荣誉及获奖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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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推荐
意见 |
主要表现:
(公 章)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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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处审核意见 |
考试中心审核意见 |
(公章)
签字: 年 月 日 |
(公章)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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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四份(可复印),分别存档于招生学校、省考试中心和教育厅高教处、学生处。